公告日期:2026-04-24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爱民)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爱民,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工程分会主任委员。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五所所长,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4 0 4 0 0 否 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经营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支持公司深化战略转型,提高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性,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本人也主动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了本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本人在会前均认真审阅。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5天,对2025年度参加的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提醒内部审计人员做好审计规划、聚焦重点工作、健全风控体系,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流程体系;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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