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南霖)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南霖,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政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合伙人,全国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十佳资产评估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资委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中评协、河南省评协检查专家,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后续教育培训专家,河南大学资产评估专业校外导师,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赛英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自己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11 1 10 0 0 否 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作出审议。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本人也主动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了本人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本人在会前均认真审阅。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对2025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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