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8 20:09:01 股吧网页版
吴通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8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股东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路 2596 号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69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314,814,075 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2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304,595,188 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4人,持有的股份数为 10,218,887 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6%。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温烨、孟文翔。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3,435,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2%;反对 1,2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3%;弃权1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069,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96%;反对 1,2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97%;弃权 1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3,404,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2%;反对 1,2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6%;弃权1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038,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299%;反对 1,2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1%;弃权 1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3,26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9%;反对 1,40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