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下午 15:30 时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
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已离任)、毕华书先生、夏永祥先生、王青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裁张建国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 2024 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落实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1,194,664,620.88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64,787,817.42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29,876,803.46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现金分配具体条件之一“(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鉴于此,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统筹考虑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 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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