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七)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九)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其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违反以上规定委派、聘任总裁的,该委派或聘任无效,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1名,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副总裁若干名。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聘任程序采取下列方式:
(一)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等由总裁提名,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公司解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分别采用下列方式:
(一)解聘公司总裁,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应由总裁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和职责
第七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以诚信、勤勉、敬业、公正为原则行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三)执行董事会决议;
(四)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工作和接受审计委员会质询、监督;
(六)注重研究分析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七)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行业标准生产合格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八)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九)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节能工作。
第九条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要求,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条 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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