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2025 年度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涉及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担保额度
有效期均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互联”)向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都互联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都互联向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都互联向中国银行苏州相城支
公司对国都互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300 万元,国都互联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6,700 万元。
上述为国都互联提供的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根据 2024 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浦发银行苏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债务人: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债务人: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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