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
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并由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并根据具体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结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立信的技术专家全程支持审计服务。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3、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团队安排、预审中发现的主要关注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地沟通,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应收集完整相关的审计资料,尽到应尽的审计职责,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3、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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