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07:03 股吧网页版
吴通控股: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吴通控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 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通控股”)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18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6,819,999.62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5G 消息
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 13,915.14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78.70%。截至目前,原募投项目均未投入募集资金。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改变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使
用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利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息收入扣除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余额
号 金额 资金金额 银行手续费 资金金额

净额

1 5G 消息云平 17,348.40 9,300.00 995.99 0 10,295.99
台建设项目

2 5G 连接器生 7,006.59 3,300.00 319.15 0 3,619.15
产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5,400.00 5,082.00 - 5,082.00 0.00

合计 29,754.99 17,682.00 1,315.14 5,082.00 13,915.14

截至目前,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均未投入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15.14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