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57:20 股吧网页版
蓝英装备: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5-003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即年度监事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3:00 在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
路 3 号公司办公楼三层 30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畅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网站及指定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交易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