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韩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霞,女,中国国籍,1969年11月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任经济学系经济史教研室助教;1996年8月至2001年6月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任经济学系讲师、硕士生导师;2001年6月至2004年10月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任经济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4年10月至2012年06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经济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在美国丹佛大学担任公派访问学者;2012年6月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经济系教授、硕士生导师;2013年6月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任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9月至今,任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2024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在本人任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内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韩霞 4 4 0 0 否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任期内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列席会议
韩霞 2 2 0 0 否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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