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蓝英装备”)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蓝英装备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蓝英装备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
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58,102,189 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7,999,994.6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21,51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7,778,476.65 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58,102,189 股,并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郭洪生先生做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事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 承诺
由 间 期限
资产重 关于同业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2016年 长期
组时所 竞争、关联 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 10月24
作承诺 交易、资金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蓝英装备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 日
占用方面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
的承诺 公司将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蓝英装备及其下属
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如蓝英装备及其下属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业务经
营范围,本人/本公司将不以任何形式与蓝英装备及其下属企业
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蓝英装备及其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业务
产生竞争,本人/本公司将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蓝英装备及其下属企业,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
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蓝英装备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
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如确需与蓝英装备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保证:(1)遵循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
蓝英装备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蓝英装备及其控制的企业利益的行为;(2)督促蓝英装备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蓝英装备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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