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行使董事会授权工作规则
(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行使董事会授权决策行为,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根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行使。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
第四条 董事长应当履行对公司的忠诚、勤勉义务,充分维护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董事长对所决策事项承担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相应责任。
第二章 会议召集和筹备
第六条 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办公室协助董事长统筹组织专题会议。办公室一般应于会议召开 2 个工作日前正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紧急情况下,董事长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第七条 董事长视议题内容安排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党委委员或其它人员参加或列席专题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公司法务负责人应当列席。
第八条 董事长专题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由董事长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议案准备
第九条 公司主责部门负责发起会议议题流程,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汇总,经董事长审定后方可上会。
第十条 主责部门负责起草议题材料,并对子公司上报的议题内容负有审核
职责。议题清单需包括议题名称、汇报人、汇报材料、会前沟通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单位应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汇报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事先开展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尽职调查、法律审核等工作。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应提供其决策主体会议纪要、专业审核意见(如有)。
第十一条 上会议题应在会前充分讨论沟通,由主责部门征求相关领导意见后,再提交公司董事长专题会审议。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议题牵头主责部门主动征求其他部门和相关领导的意见。
议题材料应真实准确、言简意赅、逻辑清晰、论据充分,提请决策事项明确,有利于参会人员全面、完整、正确理解议题内容。主责部门对议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二条 办公室应当审核议题是否属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前期决策流程是否完整、议题材料文本是否规范等,保障董事长履行授权决策职责。
第四章 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 董事长应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会议决策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讨论。董事长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十四条 参会人员对议题可以持赞成、反对或保留意见等观点,参会人员对所议事项存在较大分歧,或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董事长认为应进一步研究的,应暂缓作出决定。重新研究论证后,可再次提请董事长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会议决定一经作出,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坚决执行。参会人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声明保留意见并记录在案,也可按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须严格执行会议决定。如遇特殊情况需对董事长专题会已决策事项内容做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缺席人员可委托其他参会人员代为发表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 与相关议题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参会人员应予以回避。
第十七条 董事长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及讨论过程,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 会议记录及执行
第十八条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经董事长签署后生效。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整理与存档。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应配合办公室编制会议纪要。办公室一般于会议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长签署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载明以下事项:
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2.主持人、应到会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姓名;
3.会议议程、议题、其他审议事项之案由说明及结论;
4.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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