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所处环境,为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体系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及其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仓储及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建设管理、EHSQ 管理、行政运营管理、采浆业务管理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与运作
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经营权。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深入推进组织重塑,不断优化组织架构,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与业务需求,EHS 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合并为 EHS 工程管理部,战略运营部、智能与数字化部合并为战略与智数管理部,增设业务部门“智能工厂建设办公室”。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是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持续贯彻落实“3+1”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浆才计划”人才培养品牌塑造,构建系统化、分层分类的培训管理体系,围绕不同岗位序列与人才发展需求,开展常态化全员培训与专项技能提升项目,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与组织效能,为可持续发展注入人才动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重大经营风险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开展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权衡风险与收益,公司制定和执行风险应对策略,实施风险定期监测,实现对各项风险的动态管理。
3、信息与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依托办公 OA 系统,保障公司员工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
4、控制活动
报告期内,通过对内部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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