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新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1、 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新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本人专长在法律方面,现任南京工程学院经济法研究院院长,江苏盾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曾在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并领衔组建江苏盾领律师事务所,任执行主任。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关联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2 次
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与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会议的议案时,充分发挥本人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房地产行业的了解,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对议案中涉及法律法规的部分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在本年度任职期间参与了 3 次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相关事项,并与进行审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报能顺利报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在本年度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公司常规和专项内部审计情况等;本人参与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高管考核与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候选人提名推举工作。
(三) 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并经常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内审机构负
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江苏证监局、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领会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和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有关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规定的认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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