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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7 17:58:40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ST蓝盾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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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91 号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蓝盾退”或“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2 年 8 月 18 日, 蓝盾退披露《关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显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公司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 年 4 月 29 日,蓝盾退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作为
蓝盾退持股 5%以上股东, 所持的 1,400,000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 )已被拍卖过户,拍卖价格为
3,931,200 元,上述股份已过户完成。2022 年 9 月 29 日,
蓝盾退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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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过户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所持的 1,400,000 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已被拍卖过户,拍卖价格为
2,807,060 元,上述股份已过户完成。你公司上述减持公司
股票行为发生在 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
后 6 个月内。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一款和《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
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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