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纪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工作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纪正女士,中国台湾籍,1976年出生,毕业于台湾政治大学会计专业,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杠杆收购及企业战略MBA硕士双主修,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2000年7月至2006年5月,任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中国台湾)审计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德勤美国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联席董事、资深副总裁;2017 年3月至2019年9月,任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亚太区生物医药及健康医疗行业领导合伙人;2020年9月至2025年7月,历任杭州索元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自2022年1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从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和2次股东会,本人
均有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
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姓名 出席股东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陈纪正 9 4 5 0 0 否 2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通过翻阅资料、
听取汇报、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会
议上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内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
沟通,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董事会集体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审慎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持续监督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的执行和实施情
况。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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