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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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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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双方《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诺生物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判断及应对、年度审计重点问题、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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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认真审核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文件、相关执业资质和诚信记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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