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公司当前行业环境和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阶段,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XYZH/2026CSAA1B0075),公司 2025 年度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648,858.6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12,540,001.4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次公司继续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33,593,416.79 元和 5%任意盈余公积金 16,796,708.4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71,018,512.6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09,576,233.6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
公 司 报 表 中可 供分 配 利 润 孰 低的原则 , 公 司可 供股东 分配 的利 润为
1,071,018,512.63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当前发展阶段以及未来长期发展规划等各方面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度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均含
本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314,561 股,成交总金额为201,617,066.2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2025 年度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为 201,617,066.23 元。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 201,617,066.23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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