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本制度各条款中所涉及的公司相关概念的定义如下:
(1)股份公司/母公司:指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子公司:指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包括一级子公司及一级子公司控股的下级子公司等;
(3)公司:泛指母公司及子公司,即本条款同时适用于母公司及子公司,各级子公司均需遵照执行。
2.财务组织体系
2.1 公司实行“垂直管理、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为中心对各级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管理及指导,各级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2.2 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原则上一级子公司和重要的各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直接委派任免,其余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上一级公司财务负责人推荐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后任免,各级财务负责人业务上接受上级财务负责人管理及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2.3 财务管理权限
2.3.1 对于重大财务事项,母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实行股东会与董事会集体决策原则,同时董事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长运用公司资金、交易资产事项的决定权限。
2.3.2 母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董事长的权限详见《公司章程》。
2.3.3 母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总经理的权限详见《总经理工作细则》。
2.3.4 母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母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级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额度的,除
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2.3.5 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经审批后的股份公司财务制度;
(2)协助总经理拟订公司的财务预、决算;
(3)协助总经理执行、审查财务预算;
(4)协助总经理拟订投资方案、重大合同的事宜,审核经济合同;
(5)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分析,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
(6)审批规定限额内的财务收支;
(7)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8)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所属子公司的会计工作、财务管理工作;
(9)协助人资对下属财务人员招聘和任免,负责其培训与绩效考核;
(10)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财务收支事项;
(11)协助总经理完善公司财务内控治理,及时发现并规避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运营安全。
2.4 财务部门的设置
2.4.1 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各岗位应按照财务管理部人员岗位职责要求聘用及考核。
2.4.2 出纳、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
2.5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
计信息;
(7)自觉接受审计风控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
2.6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3.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3.1 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3.2 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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