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于 2012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300299),公司立足通信、游戏及其技术创新应用,致力于成为受人尊敬的数字化科技企业。公司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振兴,为生活与工作的城市服务并促进它们的发展,公司倡导“成人达己,成己为人”的价值观,在“悦读”和“乐跑”文化氛围中,秉承“安全、健康、可持续”的经营理念,公司希望在未来的十年乃至更远,能为员工健康丰富人生梦想,能与股东共赢成长,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以及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积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总体表现。希望本报告成为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深化社会各界对本公司的认识,同时也希望以此接受各方监督,促进公司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和谐发展方面做得更好。
本报告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股东权益保护
富春股份始终践行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致力于与公司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与共赢关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提高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
公司治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为经营管理机构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经营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公司同时制订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及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进行运作,充分履行各自职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以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及监督工作,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专业委员会及日常现场工作,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事提名、发展规划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促进公司运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运作顺利。公司股东会均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股东会通知、召开前的准备等相关工作,确保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除了现场参会外,公司在 2025 年召开的股东会全部安排网络投票的方式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注重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在自身取得成长与发展的同时,十分注重对股东的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4-2026年)》,进行股东收益回报。同时,公司为更加完善利润分配规定,于《公司章程》中载明了对公司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相应规定,制定了具体的差异化分红政策,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鼓励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维护,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同时本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杜绝针对不同投资者选择性披露的情形发生。
2025年度,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105份文件,公司及时、准确、规范地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充分的披露,以利于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运营状态、财务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2025年度,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的建设与维护,通过公告、热线电话、网上说明会、公司外部网站等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设有“互动易”渠道积极
与网上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投资者反馈公司动态,并就各类投资问题予以解答,投资者问题回复率达90%以上。
投资者保护工作历来是公司的工作重点,公司在外部网站上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下设 “内幕交易防范、投资者教育”等子栏,同时公布内幕交易举报热线,便于投资者监督、反馈有关信息,确保投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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