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成立于2020年7月9日,总部位于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尤尼泰振青,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共有合伙人40人,注册会计师193人,其中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尤尼泰振青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11,551.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10万元。2023年尤尼泰振青共承担5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74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尤尼泰振青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公开选聘的规定,于2024年11月15日公开发布选聘审计机构的邀标文件,于2024年11月21日同符合审计机构选聘标准的三家审计机构进行了磋商会议,会后根据邀标文件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标准表对三家审计机构评分,基于综合评估审计机构专业能力、审计经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选聘结果,公司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以及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尤尼泰振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符合《证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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