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专项审计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5]第 0116 号
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
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5]第0116号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5]第 0430 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年度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 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 所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3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 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34
号),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3 号)。2024 年 8 月 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 号)。
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过程中,公司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了自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
关规定,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追溯重述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2020 年 5 月 20 日,海峡创新披露《2019 年
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新后)》,披露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数据,对财务报表进
行了更正。
综上所述,海峡创新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三、 其他说明
上述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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