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应由全体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名单应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七)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八)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九)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于董事人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决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的书面材料:
(一)公司对董事、管理层的需求情况;
(二)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人才情况;
(三)董事、高管人员初选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五)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六)提供董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七)提供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八)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管理层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任职期限和薪酬、对其考核情况,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三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选任及考评程序:
(一)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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