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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16:55:02 股吧网页版
海峡创新: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6-00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本次诉讼共同原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14,896,379.98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原合同主要内容

2022 年,公司作为牵头人和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建投”)、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参与了“鹏博士西北 5G 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的公开招标。联合体于 2023 年 3 月与鹏云数字(甘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云数字”)签订《鹏博士西北 5G 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 317,658,500.00 元(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为 252,234,300.00
元)(含税),联合体根据鹏云数字的施工要求,进行“鹏博士西北 5G 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受理情况

上述合同签署后,公司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因鹏云数字方面原因,导致整体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华邦建投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获悉,华邦建投申请追加公司作为共同原告之一参加诉讼,并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追加公司作为本案共同原告。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原告一: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原告二: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鹏云数字(甘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华邦建投的诉讼请求如下(增加变更后):

1、判令解除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告鹏云数字(甘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鹏博士西北 5G 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同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最终以鉴定意见为准);
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已核定但未支付的工程款 9,657,213.10 元及迟延
付款利息损失 600,410.47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判令被告以前述
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的 2 倍向原告支
付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前述工程款付清之日起的利息损失;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进度款产生的利息损失 375,589.59 元(计
算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已完成但少计量部分及已完成未计量部分的
工程款(含临时设施费)暂计 2,000,000 元(最终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其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原告造成的窝工损失暂计 2,263,166.82 元;

6、因本案产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尚未披露
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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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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