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 年度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172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0172号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峡创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峡创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海峡创新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事项,提醒内控报告使用者关注。
2018 年 12 月,海峡创新公司子公司杭州汉鼎宇佑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财富盛
典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杭州汉鼎宇佑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前述两份《房屋租赁合同》转租给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但公司需继续为《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直至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杭州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199.17 万元整的反担保。截至报告日,尚余 5,000.00万元该担保事项尚未解除。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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