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25001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0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25001号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长方集团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0及附注五、32所述。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 505,136,873.06 元,由于营业收入
是长方集团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
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其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可能存在错报风险,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执行细节测试,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或物流签收记录、海关报关单据、销售清单或对账单等;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渠道等实施分析程序,判断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等科目执行的函证程序,同时向主要客户函证本年度销售收入金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长方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方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 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长方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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