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情况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05,136,873.06 元,较上年 543,897,757.09 元下降
7.13%;营业利润-40,589,574.10 元,较上年-136,292,661.92 减亏 7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1,739,092.60 元,较上年-142,266,915.32 元减亏 70.66%。
二、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八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新增授信额度暨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4 年 6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 年 11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4 年 12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董事积极行使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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