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军,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视界之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汇谷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本人自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李军 8 8 0 0 否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李军 3 3 0 0 否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讨论了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4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李军 3 3 1 1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1、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2024年度,战略决策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提出见解和建议,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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