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改革,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新增与废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合并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依据的法规条文已失效,相关独立董事的职责已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规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将调整《科技研发管理制度》审批权限,由董事会废止并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实施。因此公司将废止上述《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科技研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修订或
废止部分制度清单如下:
修订/新增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废止 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 是
1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14 《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是
16 《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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