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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长方:印章证照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印章和证照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 印章和证照的启用
第四章 印章和证照的保管
第五章 印章和证照使用的审批
第六章 用印和用证方法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和证照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印章证照管理,下属分、子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的管理和使用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报关专用章、部门印章(企管中心等)、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证照是经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给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各种证照及资质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海关进出口许可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体系认证证书、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贷款卡、不动产证等。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印章使用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

第二章 印章和证照的适用范围

第六条 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第八条 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第九条 报关专用章:适用于办理各类产品出口报关的公函、证明等。

第十条 合同专用章及其他专用章:适用于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文件。

第十一条 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第十二条 公司证照按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规定使用。

第三章 印章和证照的启用

第十三条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制发申请》,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第十四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分、子公司或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董秘办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三)部门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使用部门提出,所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所属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应由公司或下属公司总经理办公
室指定专人到公安机关核准的单位统一刻制,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在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下属公司由专管人员对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

第十七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帐》,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印章作废,必要时要发布印章作废公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将已废止印章销毁。

第十八条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办理证照申办、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专管人员根据具体相关政策办理。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申办、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应依据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证照。

第四章 印章和证照的保管

第二十条 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长授权董秘办负责保管;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保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报关专用章由授权的相关业务人员负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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