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96,622,064.74 元,较上年 505,136,873.06 元下降
21.48%;营业利润-158,443,799.17 元,较上年-31,172,715.72 元亏损扩大 40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 -150,344,814.45 元,较上年-33,734,762.98 元亏损扩大345.67%。
二、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企业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2025 年 11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额及调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7、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积极行使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未有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及时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为了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的科学性、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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