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28 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董事吴涛祥先生、陈依新女士、谢慧女士,独立董事王亮先生、曾文德先生及李军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庭外重组的议案》
为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同意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为顺利推进庭外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向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前述事项的执行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
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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