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8,143,718 股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000,000 股后的 874,14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
的股东每 10 股派 0.58 元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874,143,718 股
*0.058 元/股=50,700,335.64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50,700,335.65 元/878,143,718*10=0.57735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577358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78,143,718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的股份余额 20,330,000 股后的 857,81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9,753,195.64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6,330,000 股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由 20,330,000 股减少至 4,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8,143,718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4,000,000股后的 874,143,71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700,335.64 元
4、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 4,000,000 股后的 874,143,718.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5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2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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