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工作组成员由公司董秘办、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工作人员担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
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