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下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
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
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信永中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裕兴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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