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在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方建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拥有律师执业资格。2002年1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
1、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
召开2次股东大会及3次董事会,本人均现场出席参会,对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以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发挥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报告期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策略与考核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符合公司战略与管理要求;对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查,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拟任独立董事提名、专门委员会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共参与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部分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及新设深圳子公司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上我们推举了独立董事赵宇恒女士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对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2023年度,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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