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在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周红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副教授。1997年7月至今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米居梦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4年8月2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参加了2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及涉及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2、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2024年8月20日起补选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审计了202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上对《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告》及《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持续关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规划及业务发展建言献策。
3、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针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5、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多次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深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