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白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博士,精密工
学博士后,教授。1995年9月至1998年9月曾历任浙江大学光科系讲师、副教授;1998年10
月至2000年9月在大阪大学机械系进行博士后研究;2000年10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大学光电
学院副教授、教授;2019年2月至今任杭州环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贝隆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安徽宿杭之光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及首
席科学家;2022年5月13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共参与了4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
况,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同时积极深入
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
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
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各专
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按照《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相应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年度共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等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年度共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总经理、高管、董秘及证代
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主导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独立董事赵宇恒女士主持,对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2024年度,
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
保情形,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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