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在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专业的意见。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周红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副教授。1997年7月至今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米居梦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5年12月任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2025年8月任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4年8月2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了4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及涉及公司日
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业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2、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年度共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本年度共参与3次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总经理、高管、董秘及证代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主导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规划及业务发展建言献策。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2024年度,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针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