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雪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林雪明,本科学历,教授。曾任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院务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10 9 1 0 0 否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有关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收购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对上述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议案无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交流,加深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地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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