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
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除其中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其余9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绩效考核等级为“A、B”,符合 100%的归属比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 99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归属事宜,共计归属股份 2,482,200 股,归属价格为 36.16 元/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22%。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5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办理股份归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作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1,6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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