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31
吉 艾科技集团股份公 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1)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2.1 条之规定,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2.4 条及
第 10.7.1 条之规定,公司将在上述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之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
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1),
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
85,000.00 万元至 115,000.00 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1,400.00 万元至
3,9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194,000.00 万元至
-164,000.00 万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0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3)上述两类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以先触及者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且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山高速香榆注册资本实缴 0
元、山高速香几注册资本实缴 0 元,山高速香榆后续是否继续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尚在沟通中,最终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存在解除的情形,且上海坤展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山高速香榆拥有的表决权存在一定不稳定性,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近期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合势行上层股东国开金控(深圳)有限公司被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公开声明澄清两者之间无任何关系。就该报道,山高速香榆正在和相关方进行沟通确认,后续将依据沟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合伙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2】第 447 号),现根据问题回复如下:
近期,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以下统称“相关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坤展”)将其所持全部 1.33亿股公司股份(占比 15%)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实际控制人将由刘钧变更为李迪蒙。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出补充说明:
1. 山高速香榆成立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注册资本 30 亿元,中霆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合势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几”)分别持有其 40%、40%、20%份额,山高速香几为执
行事务合伙人。山高速香几成立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李迪蒙、徐莉分别持有其 60%、
40%合伙份额,李迪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李迪蒙的个人简历信息、主要从业经验,李迪蒙及山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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