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之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
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1),
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
85,000.00 万元至 115,000.00 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1,400.00 万元至
3,9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194,000.00 万元至
-164,000.00 万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0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2、鉴于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且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山高速香榆注册资本实缴 0元、山高速香几注册资本实缴 0 元,山高速香榆后续是否继续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尚在沟通中,最终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存在解除的情形,且上海坤展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山高速香榆拥有的表决权存在一定不稳定性,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近期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合势行上层股东国开金控(深圳)有限公司被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公开声明澄清两者之间无任何关系。就该报道,山高速香榆正在和相关方进行沟通确认,后续将依据沟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合伙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3】第 47 号),现根据问题回复如下: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股价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股。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2.1 条的规定,如你公
司股票交易连续二十个交易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你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31 日,你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1 月 31 日收盘价为 0.84
元/股。此外,根据你公司于 1 月 19 日披露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你公司预计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简称“净资产”)为-19.4 亿元至-16.4 亿元,
预计 2022 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400 万元至 3,9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为-11.5 亿元至-8.5 亿元,公司股票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根据你公司对我部〔2022〕第 447 号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一),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的实缴出资仍为 0;你公司对我部〔2022〕第 449 号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
回复二)及前期披露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显示,现金捐赠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净资产,但因山高速香榆未如期捐赠,该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数据造成影响。根据业绩预告相关数据,公司除可能触及期末净资产为负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外,还可能触及“营业收入+净利润”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请你公司:
(1)结合控制权变更及山高速香榆拟捐赠现金资产等事项的背景及发生时点,说明相关事项是否以避免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为目的或前提,你公司、山高速香榆等有关各方是否就公司保留上市地位等事项达成协议或约定(含口头);如有,请披露相关协议或约定的具体内容。
【回复】:
近年来,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已连续多年亏损,主要是因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公司资产管理业务(AMC 业务)自持债权资产对应底层资产变现能力持续走低,债务人现金流情况进一步恶化,对公司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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