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
2022 年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3 月 2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67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锋革、孙有航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吉艾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
吉艾科技公司 7 个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因债务逾期未偿还涉诉,导致抵押资
产被查封拍卖使用受限制;有息债务余额 17.55 亿元,其中逾期 9.43 亿元;2019 至 2022
年度经营持续大额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30亿
元,已经资不抵债。吉艾科技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以上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吉艾科技公司已在其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其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但因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吉艾科技公司以持续经营能力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审计受限
受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吉艾科技公司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被管理人接管;不良资产对应的底层资产处置进度不达预期,导致吉艾科技公司出现多项债务违约。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对部分不良资产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及借款
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前述不良资产投资、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负债等资产、负债项目计量准确性;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成本费用和负债真实性及完整性认定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吉艾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吉艾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吉艾科技公司、终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吉艾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吉艾科技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艾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锋革
(盖章)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有航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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