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彭学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公司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本人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本人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数
会议
19 19 0 0 否 5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2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上针对以下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上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
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对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五)在参加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在参加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上针对如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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