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评价办法,在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核心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层承担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日常运行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因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仅能为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此外,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措施不适宜,或相关主体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下降,基于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任何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相关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遵循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体、业务事项与高风险领域。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本部、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全面囊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全流程,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采购、销售、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领域。
本次评价重点聚焦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已全面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核心环节,无重大遗漏。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事项和所有人员,任何人都无超越内控制度的权力。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管理理念与运营管理
公司以诚信为企业发展根基与员工立身之本,在经营管理中持续健全制度体系,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与迭代,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支撑经营管理实践。
2、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两会一层”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各层级议事规则,清晰划分决策、执行、监督权责,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工制衡机制,保障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3、管理层及组织架构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照《总经理工作细则》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确保管理层履职到位、权责清晰,有效管控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结合经营规划与职能需求,公司设立综合部、战略投资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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