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星期二)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与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时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
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因股东会审议不通过注销方案等原因而被赠与其他股东前,该部分股份不拥有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且不享有对应的股利分配权利。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栋 12 楼)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5 需以特别表决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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