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方先丽)
本人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方先丽,博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拥有注册会计师与法律执业资格。曾担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上海嘉合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助理兼并收购负责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5 年 7
月换届后正式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
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2 2 0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审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审内控工作。就公司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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