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偕林)
2025 年,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偕林,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历任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雅尔德曾陈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任职期
间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3 3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内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多次出席现场或线上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年度审计计划等,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督促公司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就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内容及时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相应职责,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交流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9 日。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内部控制、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重点针对审计机构选聘、半年度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议案与参会人员展开深度研讨,依托专业积累与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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