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31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
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宁邦鸿合评字(2021)第 VA753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1年12月26日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 明 ...... 1
摘 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3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3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6
四、价值类型...... 6
五、评估基准日...... 6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 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1
九、评估假设...... 12
十、评估结论...... 13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14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5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16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九、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本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
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宁邦鸿合评字(2021)第VA754号
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就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拟了解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为上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是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以盖章确认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并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具体包括: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
根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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